蔬果部門要求必須標注商品的“品名”和“原產地”兩項。
需要注意事項和要點如下:
1、品名
一般采用最常見的黃瓜、番茄等商品名稱,可以備注“紅富士蘋果”“金帥蘋果”“桃太郎番茄”等品種名,還可以用“富士”“金帥”“桃太郎”等品種名代替。
此外,可以使用地方名,如“章丘大蔥”“壽光卷心菜”等特殊名稱。
2、原產地
本土商品使用市、縣村標識產區,可以用村名或一般廣為人知的地名代替標識。如“昌樂西瓜”、“壽光蔬菜”等等等。
進口商品使用“美國”“加拿大”等原產國國名標識,還可以使用人們熟知的“加利福尼亞”“佛羅里達”等美國州名進行標識。注意:禁止使用“USA”等英文標記。